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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需要书面通知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3 阅读: 28次

一、解聘需要书面通知吗

当我们面临着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应当注意到书面通知的重要性。

作为雇主,我们必须在解约或者劳动合同到期之时向工人出示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声明书。

此外,我们务必在15天之内为员工妥善处理其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事宜。

为了能够确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过程的准确和规范性,雇主所出具的这张官方声明书中需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劳动合同的有效期、解约或终止的具体日期、员工目前的工作职位以及他在公司工作了多久等等。

同时,我们也希望每位员工能够自觉地进行工作交接手续,以保证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被解聘需要赔偿劳动者吗

试用期被解聘的,劳动者不一定可以获得赔偿,只有因下列情形被解聘的才会获得赔偿:

一、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

二、单位因裁员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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