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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债务追讨的依据和对策有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50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什么是承揽合同,同时存在着债务债权关系。当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那么承揽合同债务追讨依据和对策有哪些?该怎么防范呢?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解答有关问题。

一、承揽合同债务追讨的依据和对策有什么

承揽合同债务追讨依据、对策和如何防范的具体内容,具体如下所述:

(一)依据

1、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对策

承揽工作如果质量不合格有多种原因,如提供的材料、定作方有没有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第三方完成、承揽人没有依约操作等。

分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是由哪一方造成的: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玩具质量问题,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则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二、承揽人完成任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1、承揽人在完成定作任务以后,应该请定作方到自己的工厂验收。因为定作人无理而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果先将成果给了定作方则丧失了法律赋予的这一天然有利条件

4、如果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解决,则应该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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