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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分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409次

在购买商品房时,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分类,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分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分类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商品房生意合同的分类

(一)按商品房开发建造进程并结合合同建立时刻分类

1、根据建造部拟定的《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检验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付出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造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付出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关于已竣工未检验和检验未达合格标准的商品房,其生意合同应按预售仍是按现售处理,答应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是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在工程建造进程中获得部分资金,且该资金有必要用于工程建造;预售是一种特别的出售,预售的商品房至少还在建造中。

(二)书面形式购房合同分类

1、正式商品房生意合同

正式的商品房生意合同是房子生意合同书面形式的根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子生意合同的根本条款,如房子方位、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付出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搬运挂号等条款。虽然法律法规并未规则生意两边有必要选用一致的房子生意合同文本,但在处理产权搬运挂号时,房子产权挂号机关往往要求运用建造主管部门一致制订的标准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处理存案、挂号。可是,并不由于不运用一致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子生意合同的建立和效能。实践中,商品房生意时,要求有必要运用建造主管部门一致制造的格局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定之前,多由开发商供给认购书、预定协议等预定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间有的预定合同现已具有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子生意合同。

2、具有特定条件的预定合同

商品房认购、订货、预定等协议是在开发商获得立项、规划、报建批阅手续至获得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之前签定的预定性质的合同(现实上预定合同的签定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买卖安全,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则具有合同实践实行条件的预定合同,应当确定为本约合同。

3、房子生意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触及土地、房子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体现形式的房子生意合同。记载两边房子生意意思表明的、以有形方式体现的信函等两边来往材料,应当确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子生意合同。此刻,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践实行依据,假如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子方位详细、房子价款清晰,应当确定两边之间的房子生意合同建立。笔者以为,确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子生意合同建立,已有书面依据有必要能够证明三项现实:房子生意的意思表明、房子详细方位和价款。

综合以上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多种分类,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应条款。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分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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