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级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理?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

  • 一、立案侦查发现新案件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吗?1、立案侦查发现新案件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

  • 一、开设赌场罪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

  • 一、不满足构成犯罪中止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吗?不满足构成犯罪中止的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

  • 一、巧妙诉讼时效中断后需要重新计算时效吗?巧妙诉讼时效中断后需要重新计算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

  • 一、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是合法的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

  • 一、吸毒无故被警方说贩毒怎么办?吸毒无故被警方说贩毒可以自己先提供一些充足的证据,向警方表明自己确实没有吸毒,也没有贩毒行为。具体的处罚。首先。弄清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会超过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就涉及罪名问题。按照《治安处罚

  • 一、起诉标的中利息是否缴纳诉讼费?起诉标的中利息不需要缴纳诉讼费。利息是在民事诉讼中是属于诉讼的标的,交纳诉讼费用时,利息会计入案件的财产中,会影响受理费用的交纳。在现实生活中因债权债务产生的民事纠纷是非常多的,而债权债务纠纷往往会涉及到利

  • 一、侦查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期限么?侦查羁押期限是包括拘留的,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审判阶段编辑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一、诉讼标的与标的物有什么区别?1、本质不同标的物是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就争议总体而言的。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

  • 一、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哪些?1、犯罪主体,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

  • 一、减少标的额可以退诉讼费吗?减少标的额可以退诉讼费,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1、将财产案件

  • 一、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理解与适用有哪些内容?对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进行解释时要站在实质违法性的立场,综合案件情况进行判决,严把出入罪标准。违反国家规定,是非法经营罪成立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认定某种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关键是判断

  • 一、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是诉讼争议标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

  • 一、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

  • 一、检察院违法办案如何处罚?1、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经上级检察院或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后,在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 一、清收公司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

  • 一、被人口头恐吓打了怎么办?被人口头恐吓打了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双方发生冲突时会出现以言语来威胁恐吓对方的行为,更有严重者会实施具体行为来干扰到对方正常生活,那这种行为下感到人身受到威胁能立案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

  • 一、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一、刑诉辩护词对案件有用吗?是有用的;辩护词一般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 一、公安机关侦查规定的羁押期限是多久?1、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

  • 一、故意伤害刑事二审维持辩护词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合议庭:山西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晋XX亲属的委托,并征得晋XX的同意后,担任上诉人晋XX的辩护人,我们经过阅卷和必要的调查、了解,认为一审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具体辩护意

  • 一、一切犯罪构成在客观方面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客观方面具有法定性。2、犯罪客观方面以客观事实特征为内容。3、犯罪客观方面是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有所侵犯的客观事实特征。4、犯罪客观方面是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客观因素。二、犯罪客观方

  • 一、团伙诈骗被批捕请律师有用吗?(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表现出对抗性,这种对抗性有些非常明显,有些比较隐秘,有些比较直

  • 一、诈骗犯无罪辩护要点有哪些?诈骗犯罪无罪辩护要点:一、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二、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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