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重新笔迹鉴定的理由有什么?对初次鉴定不服,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在申请书中写清理由。笔迹鉴定必须当事人自己申请,或者自己主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法院没有义务告诉当事人可以进行鉴定。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结果对诉讼胜败非常关键,可以自己委

  • 一、诉讼时效中止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诉讼时效中止举证责任由主张诉讼时效应该中止的民事主体承担,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之主张,是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抗辩主张的再抗辩,应当由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权利人就中断的事由负举证责任。在义务人已经证明了诉讼时效期间

  • 一、罪犯减刑新规定具体是什么?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

  • 一、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做出贩毒的后果是什么?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一、公安派出所违法办案应该怎么办?公安派出所违法办案的话可以记住编号留存证据然后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投诉。若是受到了侵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1、《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

  • 一、寻衅滋事经批捕后能取保吗寻衅滋事的犯罪者可以进行申请,取保候审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法院判决之前,所以,在刑事拘留期间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一般要经过两个程序,一个是走检察院起诉科,然后法院

  •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哪些?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

  • 一、上诉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是否会被受理?1、上诉增加诉讼请求标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

  • 一、刑事诉讼法期限计算方式是什么?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4、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

  • 一、管辖权转移规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

  • 一、法律有罪辩护如何减轻处罚?1、特殊主体(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

  • 一、民事诉讼结案时效是多久?民事诉讼案,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

  • 一、对外地人进行起诉是在当地法院吗?不是,应当在外地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外地人能不能在当地法院起诉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要看是怎样的纠纷,如果是合同纠纷要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如果是侵权行为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一、看守所拘留会被批捕吗?拘之后逮捕由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拘后逮捕会不会通知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

  • 一、盗窃案犯罪构成条件都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具体来说:(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

  • 一、犯罪中止构成的条件是怎样的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

  • 一、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有哪些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所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

  • 一、如何区分抢劫罪和绑架罪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

  • 一、监视居住能正常工作吗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

  • 一、起诉未交诉讼费能否中断诉讼时效?起诉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

  • 一、民事诉讼结案方式主要有哪些?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

  • 一、交通违法办案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

  • 一、没有逮捕是否可以监视居住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一、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客体要件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证人证言是最普遍使用的证据,对司法机关及时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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