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予批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

  • 一、仲裁裁决撤销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 一、累犯取保候审后下批捕决定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

  • 一、法院审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的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

  •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共犯问题的规定有哪些?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

  • 一、在杀人时绑架算绑架罪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是杀人行为在前的,绑架行为在后的,应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按绑架罪追究法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

  •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解释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

  • 一、绑架和教唆罪之间有什么联系?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

  • 一、对于我国的贩毒有减刑吗?贩毒被判刑的是可以减刑的,只要符合减刑的相关条件,而且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

  • 一、标的200万的诉讼费是多少?标的200万的诉讼费是22800元,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

  • 一、电信诈骗属于什么犯罪?电信诈骗构成的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

  • 一、保全金额超过诉讼标的可以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

  • 一、股东股权能否做为诉讼标的?股权可以作为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根据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第一是只需要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第二种是仅靠诉的声明并不能确定,还需要事实理

  • 一、贩毒算不算涉毒记录会消除吗?算是的;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检测等。但对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可以解除动态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

  • 一、40万的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40万标的预交诉讼费是7300元,40万元的标的应当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计算,即一万元的部分的诉讼费是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的诉讼费是2250元,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的诉讼费为2000元,20万元至

  • 一、吸毒和贩毒判刑具体是怎样的如果只是吸毒,会判处劳教一至三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贩毒,属于刑事犯罪

  • 一、非法上访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

  •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追究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 一、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刑罚是什么?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的刑罚是按照刑法当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来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

  • 一、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判决方式是按照刑法当中291条的罪名来进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

  • 一、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吗?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会受到处罚,此时他会按照我们国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来进行,刑事拘留是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来进行判决,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判决方式是按照刑法当中291条的罪名来进

  • 一、在什么情况下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履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

  • 一、过失犯罪不是结果犯的情形是怎样的?过失犯罪不是结果犯的情形是过失伤害,1、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的内容,法律一般并不直接规定。在意义上,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分为两种:(1)预见义务;(2)结果避免义务。2、分别与两种过失犯罪相对应:疏忽大意的

  • 一、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可以?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

  • 1、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情节参考(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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