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退回补充侦查民事案件检察院中止审查期限会重新计算吗《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对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理解现列举出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1、从人民检察院

  • 一、犯罪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

  • 一、什么是信访三级终结情况?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

  • 一、投毒属于犯罪预备吗,怎样进行处罚投毒犯罪预备应当按照投毒罪既遂的判罚情况来进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犯罪行为,是可以免予处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

  • 一、1亿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钱?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

  • 一、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归谁受理?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为了使每个公民更好地行使自诉权,即防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过严,限制了公民的刑事自诉权的行使,又防止条件过松,一些人滥用刑事自诉权,使许多民事案件进入刑事自诉程序,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

  • 一、结案了监视居住还会进行吗?1、审判已经完成了吗?如果没有完成,那么警察那边的结案就只是“侦查终结”的意思,意思就是案子公安已经不管了,是检察院和法院的事情了……2、只有法院完成审判或者监视居住时间到期,才能取消监视居住。3、如果法院已经

  • 一、泄漏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 一、取保候审后发现新罪的怎么办?可以立即收监处理,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

  • 一、判处监视居住可以做飞机吗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监视居住只是公安机关的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说本来要刑事拘留的,但因为情节不严重就可以采取这种措施.但是是不是判刑还要看公安机关侦察的结果如何认定.也有判刑的可能.但一般已经监视居住了

  • 一、刑事责任包括哪两种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一)主刑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 一、犯罪未遂具备哪些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 一、刑法中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国刑法对玩忽职守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修订后的刑法将玩忽职守罪的主体限定

  • 一、对监外执行罪犯可以刑拘吗?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又犯新罪的话可以刑拘,对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先减掉罪犯已执行的刑期,一个是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被羁押的日期,另一个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到犯新罪被羁押时止

  • 一、刑法中故意伤害罪可以不起诉吗?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罪可以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

  •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谁?检察院批捕书是通知公安机关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会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

  • 一、民事判决强制执行多长时间拘留?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况且,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不会拘留被执行人的,即便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也不会因此而被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

  • 一、犯盗窃罪拘留多久判刑?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一般要四五个月才能审判。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需要的时间就会多一些。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 一、拘留调查询问一般要拘留多长时间?一般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1天就出来了。对于拘留都是37天之内必须立案逮捕。不然只有证据不足,无法立案释放人。因为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 一、延长拘留期限应注意什么?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

  • 一、驾车撞死人没逃逸拘留多久?撞死人没逃逸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但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一、仲裁裁决补交社保的程序是什么?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2、录入

  • 一、案外人可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外人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即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只有作为仲裁的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撤销,其他人都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

  • 一、呈请批捕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

  •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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