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不可以走人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2 阅读: 58次

一、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不可以走人

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不可以走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也可不可以在通知期间届满以后离开原单位。

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提前一个月辞职不批是否可不可以直接走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同意。

辞职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单位无权干涉。然而许多公司的管理者却认为单位有权同意或拒绝员工的申请,这明显侵犯了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不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不可以走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不可以走人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77016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