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拖欠工资我怎么办
一、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拖欠工资我怎么办
对于违反劳动法规定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维权:
(一)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二)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但需要提交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说: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工厂没给我们签劳动合同辞工后不给工资要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不发工资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不可以向劳动局起诉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局起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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