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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赠予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9 阅读: 36次

一、写了赠予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写了赠予协议可以反悔,但是如果财产已经发生了转移了,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以及合同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

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的,则一般写了赠与协议之后不可以反悔,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认购协议签了定金是否可以退

签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是否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因支付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应双倍返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定金应当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对已经履行了的赔偿协议一般是不能反悔的,除非当事人有撤销权。

1、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实施的赔偿协议的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3、还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其实施法律行为的,受胁迫方享有可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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