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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6 阅读: 37次

一、销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销售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进行明确约定。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6、其他事项。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

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

 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

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第六、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

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签订集体合同一般要注意七大问题

签订集体合同要注意下列问题:

1.要准确界定集体合同的主体。主体一方为全体职工,由工会代表;另一方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2.要充分掌握集体合同的内容。

3.要严格履行集体合同的程序。

4.在选择协商代表时要民主。

5.双方协商代表人数要对等。

6.协商代表要代表本方的利益。

7.要重点突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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