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应注意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应注意什么
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应注意明晰是否注明所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及型号规格,以避免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行为;注意关于装修完成后是否保修、包修有无明确约定;注意是否明确约定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避免粗制滥造、拖延工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哪些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查看清楚该房屋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相对与开发商已经有了我们常常说的五证齐全,此时才是房屋能否买卖、能否网签的关键,也是后续能不能顺利办理大红本房产证的关键所在。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要事先做好工作,简单了解一下网签合同的规范性文本,还要按照合同内容逐个看一遍,不明白的必须问清楚、写清楚,以防后续出现问题,找不到责任方造成一定的损失。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房屋的面积问题,确认清楚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和合同内容中的面积一致。买房的时候尽量买稍微知名一点的开发商,在实际上这类开发商的问题相对可能回少一点,尽量避免无关的损失。网签合同必须看清楚合同,还必须记得有个人买房的方章,盖章确认,必须保证万无一失。所以,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万万不可马虎,切忌因小失大。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什么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以下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的。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的。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重格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问题检验确实不合格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无故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的。
8、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一年内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9、未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代理人私自出卖房屋的。
10、以胁迫或者强制的手段违背购房者意愿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1、乘对方处在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2、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3、口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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