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合同

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43次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人想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可以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如果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的,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那么迟到的承诺是不是属于要约?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吗

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迟到的承诺并不属于要约,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签订合同作出的表示,受要约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迟到的承诺属于要约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etong/23056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