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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是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410次

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难免会碰到一些意外情况。因此,提存制度的存在对于债务人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提存可以导致合同的履行完成。那么,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是哪些?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是哪些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可以提存的情形,只要不满足提存的条件的,债务人就不能将标的物进行提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构成该原因,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使债务人无法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应当允许债务人提存。

(2)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下落不明是指债权人离开住所无任何消息,包括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债权人失踪又无代管人等。债权人下落不明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即使履行也达不到合同目的,因此允许债务人提存。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是指债权人死亡后,债务人不知道谁是债权人,或者数个继承人中谁是真正的债权人,因此难以履行债务。行为能力欠缺者,其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者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未确定时,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下,法律允许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项弹性规定,其范围应当以有关法律明文规定为限。理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条款时,应当从严把握。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立法文件中有规定的才能适用这一条款关于提存的规定,应当特别注意这里的用语为“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例如,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权人或者质权人可以请求提存担保物或者其代替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要办理提存的话,必须到法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并且提存后需要通知债权人,提存后合同的债务就已经履行完毕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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