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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14 阅读: 50次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情况下能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在我国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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