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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13 阅读: 39次

一、能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吗

能办理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当事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后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能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能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是否能公证

只有买卖合同的房子能公证。

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刚签完房屋买卖合同能反悔吗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能反悔,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能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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