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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半年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1 阅读: 387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租赁房屋是没有签订合同的,这样会产生比较多的问题,万一出现违约的时候,责任就得不到明确,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租房半年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租房半年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算

房屋租赁出现违约的时候,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依据违约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如何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违约金责任的适用,必须从民私法的自由平等原则出发,真正做到尊重当事人约定,充分体现合同的自由,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适用的首要选择,其次再是国家的干预。

即在适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时,先考虑是当事人双方的最初约定,如果确是就是显失公平的情况,那么法院或仲裁机关才可以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相关的违约金条款进行干预。

(二)适用违约金的时候,要注意其与损害赔偿金、定金、继续履行之间的区别。

损害赔偿金是指对违约人给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补偿,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它与违约金、定金并列作为违约责任中赔偿损失的三种形式之一,是极其容易与违约金相混淆的。因此在适用的时候我们应当极其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三)合同的效力是直接影响违约金条款适用的先决条件,如果主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就没有违约行为的存在,也就没有谈不上违约金责任。

只有主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不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违约金条款才成立有效。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于上述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租赁出现违约的时候,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依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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