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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如何揭秘开发商宣传的花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501次

对于当今的购房者,买房不仅是一件人生中的大事儿更是一件难事儿。开发商真真假假的宣传引诱,让本就摸不清头脑的消费者愈加困惑焦躁,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排忧解难,揭秘开发商宣传的三个花招:

一、赠送面积

阳台、露台、飘窗等本就只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开发商却将这些部分拿来“送人情”,名曰“赠送面积”。

真相

这部分本来就是消费者应该获得的,而不是开发商赠送的。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确实赠送了房屋的一部分产权面积,这部分没有计价,才真正给消费者赠送了面积。

二、虚构空间

开发商利用隔栅、结构板等方式虚构房屋使用空间,表述为“赠送面积”,达到吸引效果增加房屋销售。

真相

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都是规定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的;开发商将隔栅、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

三、承诺回报

开发商在广告上使用“绝对化”以及宣传投资回报的承诺性语言,例如“城南销冠”“绝版户型”“即买即收益”等。

真相

按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暂行规定》,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不得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不得含有升值和增值的承诺。省工商局提醒市民,购买时要根据需求理智购买。教你几招,防止上当。

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赠送面积”,其实很多本来就不计算建筑面积或者只算一半,却被开发商拿来“送人情”,让消费者以为捡到便宜。以下户型及指示位置仅为示意,不涉及具体楼盘,一切以国家《房产测量规范》为准——

1、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3、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不计算建筑面积

5、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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