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

  • 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时,加班工资是否包括在内呢?日前,小编看过一篇文章,上海、江苏高院都明确表示:加班工资不计入经济补偿金。那么,华律小编想问的是,哪些才计入经济补偿金呢?根据上海市高院的判例规定是不包括在内的。

  • 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第十三条规定,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 工作中,难免会碰到加班的情况。当然,加班不是无偿付出,肯定是得计算工资的那么,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呢?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一问题,下面若悠网编辑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供您参考,希望能够给您提供帮助。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需要支付员工加班费。因为这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加班至少要付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双倍

  •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对工资进行一些约定,一般只约定了基本工资。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但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休息时间加班。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以补偿劳动者的休息权。那么加班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合同中只写基

  •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

  • 案例:2009年5月,张某应聘到某医药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约定张某每月工资为1560元。2009年11月,张某以医药公司与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医药公司支付2009年5月至11

  • 工资计算基数: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依据该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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