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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6-29 阅读: 555次

一、 职务作品的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吗?

职务作品的作者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但相关情况还需要由单位同意才可以进行,职务作品的的版权是在作者所在单位上的,作者创作职务作品是在履行单位所在的职责。就算单位不使用该作品的话,作者也没有权利擅自随意进行使用。只有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作者授权下第三人或者第三方单位可以进行使用。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此为“一般职务作品”。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职务作品的分类

1.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职务作品的分类和处理情况,对于职务作品授权使用情况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由于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是属于单位所有的,所以在进行授权之前,必须要征求作者单位的同意,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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