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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6-25 阅读: 744次

一、《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首次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首次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二、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应先区分权利及作者的类型。

对于著作人身权,也就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力,《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对于著作财产权,也就是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如果作者是公民的,《著作权法》规定上述权利的保护期自创作完成时起算,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著作权法》规定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则《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三、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满有什么后果

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人产生了一些作品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是不能够使用这个作品来获得相关利益的,只有著作权人才能够,当然这种财产方面利益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定,也就是当事人死亡之后的50年内。

综上所述,电影作品保护期是首次发表后50年、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当事人死亡之后的50年内,著作权期限届满,丧失著作权,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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