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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11-29 阅读: 516次

一、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国际商标法的处罚是必须要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而且要对原来的侵犯商标权的相关的商品进行一个处理,比如说销毁和没收的,当然了如果说给相关的机构造成损失的话,那么还需要进行一个损失方面的赔偿以及行政方面的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注册自己的国际商标

商标保护都是具有地域性的,只有根据企业自身的市场发展,做好相应的国际商标注册工作,才能正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件

当发现他人开始注册与自己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时候,可以向该申请人发出警告函。这种函件一般对那些侵权人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毕竟侵权人抢注商标就是为了钻空子。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及时进行商标的备案工作

商标注册成功后,应该积极在相应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海关的备案,以免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产品/服务流出和流入,这样就能借助各国的海关力量减少侵权产品带来的负面影响。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注册商标公告异议期

目前国际上普遍才有的做法是商标审核后,将为进入为期几个月(一般是3个月)的公告异议期。此期间,任何人都可针对该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如果企业发现该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即可提出异议。

国际商标侵权的维权途径:司法途径解决国际商标侵权

当企业面临国内国际商标侵权的时候,记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注册后的商标,在注册地都会享有商标专有权,任何人侵犯此权益,商标所有权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实际生活当中商标法规定的一些事项相对来说还是非常全面的,当然了,我们国家也对商标法的保护范围非常的广泛,甚至是国际上面的一些商标法保护力度在我们国家都能够有所体现,而在国际上商标受到侵权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维权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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