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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新颖性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35次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那么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体现出哪些特点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对于专利的新颖性的特点:

1.时间性

新颖性总是与一定的日期相联系。新颖性的专利技术一公开就成了现有技术。随着时间的流逝,今天的新颖性的专利技术就成了明天的现有技术,因为社会在前进,知识在发展,技术的创新永无止境。大多数国家以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日本以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时刻)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

2.地域性

新颖性又总是和特定的地域相联系。这是因为评价专利技术是否公开总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进行的。与根据现有技术公开的方式可以分为世界范围内公开和国内范围内公开相对应,新颖性标准也分为世界范围内和国内范围内,体现了地域的特点。如,本国新颖性的标准一项技术只要是本国的现有技术中没有的,就认为是新的。

3.直接不同性

专利与现有技术不同必须是不同,才有可能授予专利权。因为专利与现有技术相同,专利没有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没有丰富已有的知识体系,违背了立法的初衷。

4.技术性

在《国际专利分类法》中对专利申请的主题的分类是按技术的功能或应用来分类的。专利必须是技术上的新颖性而不是理论上的新颖性。在通常情况下,发明申请人没有义务去解释其发明的应用理论,他只要讲明发明怎么应用即讲明别人怎样才能再现他的发明,保证发明能丰富实用技术体系就可以了。

5.公示性

公示性要求新颖性的内容要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明确地宣示,即在权利要求书中用法律性的文字明确地来描述。如专利文件的独立权利要求记载了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而必须采用的必要技术特征,由这些必要技术特征的总和构成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中的其他技术方案有实质性区别或区别,该区别就包含了新颖性。如某个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公开,但在权利要求中却没有声明,那么该技术特征就被认为是有意放弃的并贡献给了公众,从而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同时,这种公示性为专利技术的竞争提供可靠的法律保护,并成为维护专利权的有利武器。也使专利具有鲜明的法律特征。

6.客观性

新颖性是一个客观标准,与申请人的看法无关。申请人是否知道现有技术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申请人认为自己的发明是新的,但如果事实上不是新的,那么是不能取得专利权的。同时,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性还体现在专利申请公示的技术不仅包括专利文件中文字(附图)明确记载的内容,也包括所属技术人员毫无歧义地推导出的技术内容。本领域中众所周知可以互换的部件,即技术上等同的内容,也应包括在公开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部内容,关于专利新颖性的特点和法律依据,如果有更多相关的法律内容需要咨询,欢迎到若悠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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