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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被驳回的情形介绍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413次

在布图设计之后,当事人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的情形会被驳回。但是很多人对于这点都不清楚,那么,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被驳回的情形介绍是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

(二)未提交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或者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的,已投入商业利用而未提交集成电路样品的,或者提交的上述各项不一致的;

(三)外国申请人的所属国未与中国签订有关布图设计保护协议或者与中国共同参加有关国际条约;

(四)所设计的布图设计自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而未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的;

(五)申请文件未使用中文的;

(六)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其属于布图设计的;

(七)未按规定委托代理机构的;

(八)所涉及的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已满15年,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的。

相关知识:布图设计的标准单元

利用预先设计好的标准单元进行电路布图设计。标准单元在电学上可以是一个逻辑门或触发器等功能子电路。这些单元的高度相同,长度不同。所有的输入、输出接点排列在单元的上、下一边或两边上。地线和电源线排列在单元的左右两边。布图设计时,计算机根据电路的互连关系将单元成行地排列,行内单元的地线、电源线同时实现了互连,电路单元的其他互连在单元行间和两端的布线通道区中间完成,一般采用双层布线,可由计算机软件自动完成。单元行间的距离可根据布线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这是一种自动化设计方式,设计周期短,但布图密度低于人工设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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