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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后查询不到该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45次

想要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拥有版权,大部分人都会去做著作权登记,经过成功的申请拿到了著作权后,去相关版权中心查询,却查不到自己的著作权,这时候很多人会担心没有申请成功。那么,作品著作权登记后查询不到该怎么办?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作品著作权登记后查询不到怎么处理

看一下登记证书是哪个机构发的证。如果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那么可以在该中心的网站查询,如果是在地方登记的,那么从今年起会在该中心网站公布,但很遗憾没有查询功能,无法查询,只能一页一页的找。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查询软件著作权登记怎样查询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相关部分条文规定,其中包括: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第十条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第十一条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作品著作权登记后查询不到怎么处理?如果作品著作权已经申请通过了,暂时查询不到可以询问相关的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原因,不要太急。作品著作权登记后查询不到或是没有登记成功等,来若悠网进行详细的咨询,本网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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