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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须注意问题有哪些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28次

在登记著作权的时候很多人会没有那么多时间跟功夫处理它,于是就会将登记事宜委托给专业的代理公司来进行为此。委托给代理公司当然是可以,那么,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须注意问题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须注意问题是什么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

(委托合同,代理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百度上有模板)并且合同需要盖章。

7、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8、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9、其他的问题如申请表的填写,只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要填错信息就成。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

1、自动取得制度

2、注册取得制度

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须注意问题是什么?将著作权等级委托给专业的代理公司之前,可以提前去了解相关事宜,避免在委托登记时吃亏。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须注意问题或是相关的注意事项,应该要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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