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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审判实践中,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管辖作了补充规定,但争管辖的问题仍旧存在,随之伴随其的管辖权异议提起时常发生。但由于现行的法律和相关意见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方式、期限、程序等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有些法官处理管辖权异议存在随意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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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实案例:某医院以合作医疗合同纠纷为理由起诉与医生张某,受理法院为该医院所在地法院。张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在没有听证也没有询问的情况下,作出如下裁定:原被告之间签有“XXXX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所在

  • 共同管辖,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诉讼主体的牵连关系发生的共同管辖。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是因诉讼客体的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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