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缓刑最低是什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

  • 一、安阳非法集资处理结果是什么?安阳市政府针对非法集资案件,会由政府组织查处,处理结果往往是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清退非法集资款。侦查机关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往往在第一时间将涉案公司、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财产查封、扣押

  • 一、手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在当事人通过短信承认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认诺的条件对诉讼时效中断进行认定,其诉讼时效应当自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

  • 一、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

  • 一、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一)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证据规则”规定,人民法院保

  • 一、嫖娼情节较轻那种情况如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指初次,还考虑态度、是否特殊主体。外界感觉情节轻重由办案人裁

  • 一、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

  • 一、打击报复证人罪如何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

  • 一、行为人被逮捕享有选举权吗?享有选举权,只要人民法院没有作出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自由的判决的,都有选举权。根据宪法规定,十八周岁以下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

  • 一、纪委立案侦查说明什么问题?纪委属于党纪的纪律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违反相关工作规定,不作为等工作纪律;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纪案件进行调查,如果纪委调查出违法行为后,纪委需要将案件移交至司法机关。对于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纪委立案调查后,涉嫌犯罪的

  • 一、公司非法集资标准2019年是怎么处罚的?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 一、遇到非法集资传销如何举报?遇到非法集资传销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 一、对假释和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怎么处理?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

  •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 一、看守所最多拘留多长时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最多呆多久,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理论上,经全国人大批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我国目前以来,尚无先例。因此,下面仅以最常见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为例讲述,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一般14天,最

  • 一、民事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 一、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

  • 一、上海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什么?一)开庭前的准备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

  • 一、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是合法的吗?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是合法的,当生产商进行了一些违规的生产的时候,会有国家对其进行查封,但是查封也只能查封违规产品,如果查封超标了,就要进行国家赔偿,即使是生产违规产品的生产商也是会有合法权益的。根据保全的对

  •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特征有哪些?(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3、行为人违法发放

  • 一、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防卫不适时,是指

  • 一、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 一、批捕后羁押期满放人手续是怎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检察院不起诉后需要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

  • 一、检查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 一、打电话发短信算诉讼时效中断吗?民事诉讼的时效的中断,应当具备法定的情形。打电话提出履行请求,或者打电话同意履行义务等,可以构成时效中断。关于提出履行请求、同意履行义务,可以打电话实施,也可以用其它形式实施。所以,是否实施导致时效中断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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