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诉讼时效中断又重新起算从何时开始?从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

  • 一、关于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规定是怎样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

  • 一、判决诉讼时效中断的从次日起算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判决书生效后的次日。“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一、不明确诉讼标的怎么处理?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院来进行认定,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

  • 一、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区别有哪些?(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

  • 一、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刑事判决检察院抗诉期限是10天。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

  • 一、关于招摇撞骗的法律条文内容是什么?刑法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关于招摇撞骗的法律条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

  •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什么处罚?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

  • 一、传唤证写的故意伤害罪应当怎么判罚?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 一、嫖娼后拘留多长时间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

  • 一、招摇撞骗超过追诉还可以进行起诉吗?可以,但胜诉权不是很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出追诉时效仍可起诉,法院仍予以受理,但丧失了胜诉权,即不能胜诉,超过追诉时效起诉毫无意义。二、招摇撞骗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

  • 一、法律规定的诉讼标的为哪些情况?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

  •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哪些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

  • 一、50万元标的额诉讼费多少?财产案件诉讼标的额500000元,案件受理费8800.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X*2.5

  • 一、标的额1亿元的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额1亿元的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是5418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

  • 一、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减刑可以吗?是可以的;拘役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

  • 一、诉讼标的判断方式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

  • 一、私闯民宅界定是怎样的恶意企图的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都会给住户的人身财产有着安全威胁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所以,法律上把这种行为叫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在《刑法》中定义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 一、持刀伤人多久报案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打架斗殴或者故意伤害,要根据造成的伤情后果和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基追诉时效期限至少经过五年;如果属于治安案件,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二

  • 一、私闯民宅可以坐牢吗?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

  • 一、持刀抢劫1000多元判多少年?持刀抢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一、上海信息买卖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

  • 一、成立犯罪未遂条件有几种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

  • 一、招摇撞骗罪的刑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

  • 一、把人打伤了怎么处理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以上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就进行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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