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届满诉讼撤诉后诉讼时效还会重新计算吗?
2019-09-27一、诉讼时效届满诉讼撤诉后诉讼时效还会重新计算吗?不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就不能再次计算,如果是行为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不一定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是诉讼时效期间还未届满就撤诉的,
反贪移送审查起诉法条有哪些?
2019-09-27一、反贪移送审查起诉法条有哪些?审查起诉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
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
2019-09-27一、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可以上诉吗?不可以的,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因法院所作裁定并无当事人关于管辖权之意思介入,故此时应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当事人有权向受移送法院而非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不能直接就法院裁定提起上诉。移送管辖适
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案件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2019-09-27一、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案件的举证责任有哪些?诉讼时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债权人应证明其在诉讼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的事实。《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2019-09-27一、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条件是什么?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
民诉中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2019-09-27一、民诉中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
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2019-09-27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
起诉后又撤诉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吗?
2019-09-27一、起诉后又撤诉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吗?起诉后又撤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有两种观点,视具体案件而定:1、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的救济,
法律规定诈骗情节严重属于哪些
2019-09-27一、诈骗情节严重属于哪些1、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2、曾因诈骗受过刑罚
哪些情况被判拘役可以申请缓刑
2019-09-27一、哪些情况被判拘役可以申请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
到信访部门信访诉讼时效中断合法吗
2019-09-27一、到信访部门信访诉讼时效中断合法吗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信访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民法通则》第139、140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2019-09-27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
退侦第二次后该怎么走?
2019-09-27一、退侦第二次后该怎么走?检察院退侦两次案件会按照不起诉处理。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处理。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私了吗
2019-09-27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私了吗可以私了,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可以私了。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
中止诉讼时效的条件有哪些?
2019-09-27一、中止诉讼时效的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涉黑的内容是什么?
2019-09-27一、寻衅滋事辩护意见涉黑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
高院再审驳回抗诉刑事向谁提出?
2019-09-27一、高院再审驳回抗诉刑事向谁提出?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
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
2019-09-27一、法院可不予执行哪些仲裁裁决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哪几种情形会诉讼时效期间中止
2019-09-27一、哪几种情形会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
招摇撞骗的证据搜集需要吗?
2019-09-26一招摇撞骗的证据搜集需要吗?需要的;举报招摇撞骗罪需要的证据就是关于冒充的行为。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本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
2019-09-26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
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怎么处罚
2019-09-26一、刑法第279条招摇撞骗怎么处罚1、犯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
关于监视居住最长多少时间
2019-09-26一、关于监视居住最长多少时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怎样
对方被立案侦查还能起诉吗?
2019-09-26一、对方被立案侦查还能起诉吗?可以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宵起诉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区别有哪些?
2019-09-26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招摇撞骗区别有哪些?两者的犯罪主体、形式以及造成的影响都不同。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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