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机率有多大?很大,90%以上,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是看一审案件,确实存在第一程序错误二认定事实不清,第三适用法律错误三方面存在那一个都要发回重审的。否则是不存在发回重审理由。首先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因主要有:1

  • 一、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什么?二审发回重审,意味着上级法院在审理下级上诉的案件时,出现了需要由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情形:第一,原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不清的;第二,原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程序,如遗漏了当事人、缺席审判时

  • 一、再审案件笔迹鉴定申请可以吗?可以申请;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原审已经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审的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再审就不能进行鉴定了。

  • 一、证据不足的案子会无罪释放吗?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如果还是证据不足,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有可能建议转为行政案件,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就不是犯罪了。当然,有时候证据充

  • 一、对笔迹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可能导致鉴定有失事实的,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可撤销该鉴定结论书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一个

  • 一,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由谁审理发回重审,是由其他法官进行审理的。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

  • 一、具体危险犯也是结果犯吗?是的;但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刑法理论通常还将犯罪分为行为犯与结果犯。虽然人们对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理解不同,但综合各种观点来考虑,危险犯既可能是行为犯,也可能是结果犯。在解决危险犯的结果地位问题时,需要首先明确两

  • 一、污染环境罪抽象危险犯是什么意思?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

  • 一、民事赔偿中止的情形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 一、危险犯由来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

  • 一、再审指令再审与发回重审两者有区别吗?指令再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发回重审

  • 一、笔迹可以鉴定最短时间是多久?笔迹可以鉴定最短时间是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

  • 一、二审发回重审是上诉人赢了吗?不是的,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

  • 一、公务员过失犯罪是否要开除公职?公务员过失犯罪是有可能被开除公职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及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其工作安排

  • 一、民事诉讼法中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

  • 一、民事诉讼中中止诉讼程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

  • 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0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

  • 一、无罪释放能拿到赔偿吗?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侦查阶段违法拘留或者超过拘留时间其后撤销案件;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

  • 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

  • 一、申请笔迹鉴定可以申请几次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当事人对二次鉴定结果不满的话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

  • 一、批捕后向谁提起取保候审申请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

  • 一、哪些情形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

  •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是哪种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

  •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诉讼的规定情形有哪些?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 一、民事案件中止的案件审理费是否会退还?民事案件中止的案件审理费是不会退还的,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不同,主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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