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两者分别指的是什么?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

  • 一、危害结果是所有过失犯罪的必要条件吗?是的;必须要有危害结果才可以构成此罪;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 一、民事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 一、邻居持刀伤人骨折后和解赔偿标准是什么?应当首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处理,并和解时必须由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

  • 一、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

  • 一、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吗?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

  • 一、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指什么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

  • 一、污染环境既是危险犯又是结果犯吗?污染环境罪是危险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污染环境罪由结果犯改为危险犯,通过立法形式加强环境保护。一方面,对惩治和预防环境污染犯罪,改善环境现状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这一立法变化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适用障碍。一是

  • 一、法院终审判无罪释放检察院再起诉可以吗?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

  • 一、民事中止审理情形都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

  • 一、无罪释放留案底或不良记录吗?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也就没有案底。无罪释放是绝对没有案底的。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②原判决违反法

  • 一、鉴定需提供当年的笔迹吗?需要的;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

  • 一、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

  • 一、10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

  • 一、民事抗诉中止的情况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

  • 一、欠条笔迹时间能鉴定吗?可以鉴定,当事人应该到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

  • 一、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一定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一定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因为各地对诉讼争议标的额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

  • 一、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而需要中止对案件进行审理,这方面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的话,需要向法院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的缘由:1、一

  • 一、刑事案件中无罪释放后有复议期吗?无罪释放后没有复议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

  • 一、抗诉能申请笔迹鉴定吗?不能申请,笔迹鉴定只能在一审时提出,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

  • 一、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

  • 一、关于刑法中玩忽职守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

  •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一、民事诉讼中止转刑事诉讼是否合法?民事诉讼中止转刑事诉讼是合法的,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被中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部分移送的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一般中止审理,等待刑事判决结果作出后再恢复审理。如果刑事案件已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