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抢劫和抢夺的区别具体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

  • 一、构成感情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感情诈骗罪的条件是不存在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根本就不存在着情感诈骗的罪名规定,当然如果说要想构成诈骗罪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相关规定的,也就是必须要达到诈骗他人的财产,并且基于是占有他人的一个相关的财产违法目的

  • 一、劳动仲裁根据什么裁决?劳动仲裁是根据国家制定出来的有关劳动内容的法律文件,或者说涉事单位最初合法设立的规范劳动者行为和本单位秩序的规则。具体如下: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劳动政策均可作为审理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这里应

  •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5、接受当事人

  • 一、人民法院驳回仲裁裁决还能上诉吗?人民法院驳回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了,因为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必

  • 一、无期徒刑最低服刑年限是多少年?《刑法》中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

  • 一、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可以吗?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再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求助,申请审判检察意见或者抗诉,让检察院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

  • 一、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十天。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

  • 一、有哪些证人可以不用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具备法定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

  • 一、还不满16岁是什么刑事责任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

  • 一、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

  • 一、有哪些刑事自诉一定要公诉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两类可以自诉

  • 一、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 一、公安机关自行决定指定监视居住合法吗?公安机关自行决定指定监视居住是合法的,法律已经给了公安部门相应的权力却也需要遵守一些既定的规定才行。如新《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

  •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交什么意思?提交量刑建议,律师作为案件的直接参与的当事人,其直接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诉讼,庭审整个阶段,因此律师可视为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最了解案件的人员之一。赋予了律师以量刑建议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司法实务中重罪轻判,

  • 一、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方式有哪些?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监视方式,学界有人已进行了有

  • 一、残疾人犯罪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

  • 一、律师事务所扫黑除恶辩护制度规定的权利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诉

  • 一、刑事案件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

  • 一、故意伤害一审罪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1、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呼告语。(3)前言。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出庭的根据;二、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辩护内容的来源;三、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具体表

  • 一、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否需要记录?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需要记录,毕竟这样的一种会面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目的所在的,通常情况下是对于自己所做出的一些推测,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来做出一定的推理和证明,并且为他找到辩护理由。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

  • 一、盗窃罪与扒窃的区别是什么?盗窃罪与扒窃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盗窃他是一种范围比较宽泛的总体的概念,但是扒窃的话,它只是盗窃当中其中一个非常微小的手段,而且扒窃通常情况下都是较为公开的场合下所进行的。1、对象不同:盗窃一般是以秘密手段窃取他

  • 一、案件退回补侦律师怎么办?案件退回补侦意味着案子还没有结束,接受了委托的律师就应该继续帮助客户进行新一轮的诉讼,除非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服务关系被合法解除了,否则只要案子还没有得到判决就必须让律师随着案子退回侦查的进展开始新的辩护或者维护权

  • 一、解除监视居住后一年如何处理?解除监视居住后一年会立刻做出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也就是意味着当事人自己已经恢复自由了,当然在解除居住的这个过程当中,是需要由有关机关来做出一个意见方面的提出,然后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

  • 一、呈请解除监视居住需要由哪个机关批准?呈请解除监视居住需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多久(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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