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传唤会放出来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后,传唤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放了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

  • 一、不能认定犯罪最长拘留多久对于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经侦查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拘留期满后要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 一、刑事强制措施种类有哪些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 一、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都包括哪些人指定监视居住监察工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

  • 一、人贩子终身追责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立案侦查后在逃人员,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如果没有立案侦查的话,目前对人贩子没有终身追责的条件,拐卖罪判刑是有期徒刑,只有法律应判无期徒刑与死刑的

  • 一、律师会见一次间隔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关押的,辩护律师可以

  • 一、朋友得了轻微伤可以公诉吗轻微伤是可以公诉的。轻微伤可能是自诉案件也可能是公诉案件。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

  •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哪个机关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

  • 一、刑事案件支持精神损失吗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1、若认为对精神损失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意味着刑事诉讼法有关只有遭受物质损失

  • 一、连带责任是否均可追偿1、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须履行了义务。二是须其

  • 一、债务重组是偿还期限延长吗延长偿还期限不属于债务重组。按照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它强调

  • 一、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怎么执行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

  • 一、如何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1、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是与债务转让有关的当事人,包括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债务人等。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

  • 一、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续。 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

  • 一、好意提供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1、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

  • 一、虚假债务该如何认定1、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1)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2)

  • 一、无偿借用合同怎么免责在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不负有义务。但若借用合同为诺成合同时,出借人有按约定将标的物交给借用人使用的义务。出借人一般不负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借人故意隐瞒借用物的瑕疵而致借用人受损害

  • 一、债务重组减值准备怎么处理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余

  • 一、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多久1、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三年,从权利人应当主张其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权利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2、法律规定:

  • 一、债权转股权的验资证明应当包含什么内容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股权的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 一、有借条不还钱玩失踪怎么办1.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先收集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如果对方有房产、股权、车辆等相关财产在其名下的话,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但对方的财产被采取了保全

  • 一、预抵押能否实现担保物权1、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扣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而预抵押并不是抵押登记,所以不能实现担保物权。2、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

  • 一、担保公司怎样才能是抵押权人1、担保公司向债务人出借款项时,要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就是抵押权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

  • 一、办理房产预抵押有期限吗1、办理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的,有期限要求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 一、关于抵押期限是否影响担保物权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的期限是债权的期限,抵押期限不影响担保物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