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是形成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5-04 阅读: 111次

一、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是形成权

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形成权,是请求权,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对“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是形成权”问题进行的解答,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债权人代位权要求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属于请求权。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是形成权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是形成权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5660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