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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规的执行程序包括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23次

在我国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属于党员的,出现违规、违法和犯罪的行为时,往往会被检察机关、纪委进行双规,而双规是一种特殊的调查取证措施,那么双规的执行程序包括什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双规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名义上是照顾被规人员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看守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双规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城市郊区,交通方便,环境清静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备上述条件的居民家中。根据中纪委的规定,司法机关的羁押场所是严禁使用的。两规的费用因地区经济水平、双规地点的条件以及涉案人员的级别而有所不同,市县级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标准。

费用的负担按照个人问题个人负责,单位问题单位负责,没有问题纪委负责的原则处理。被规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在闲暇时也能看电视,伙食水平与陪护人员一样,除失去自由不能与外界联系外,被规人员的待遇与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司法强制措施的人员不可同日而语。另外,被规人员被两规后,办案的纪检机关应当告知被规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并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双规理由保密。被规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办案机关负责(目前全国已有多起因被规人员自杀,由纪检机关进行经济赔偿的案例发生)。

二、“双规”有哪些特点

(一)低度强制性

这个词是笔者自创的,之所以要生造一个词来形容双规,是因为双规具有一些其它强制措施所不具备的独有特征。尽管双规从制度本身而言是一种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在双规实施之后也能通过客观的条件强行限制被规人员的人身自由。但是双规作为一种强制措施缺乏所必须的强制手段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权使用戒具也无权实施抓捕,更不能通过其他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来控制人身自由,一旦碰到拒不配合的对象(如不按纪委通知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或到达指定地点强行出走的人员),办案人员就只能望人兴叹!

所以双规是个底气不足的低强度强制措施。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底气不足的双规却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攻坚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规人员与..之间的利益联系。利益联系越多,那么双规顺利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这些人无法承受背离..组织对自身造成重大损失。比如担任领导的党员、国家机关中的党员;反之利益联系越少,双规对其的现实约束力就越小。比如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党员、农村党员,因为他们不服从组织决定在现实利益上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双规在机关党员中适用的比率要比在普通党员中适用的比率高得多。同时也更加映证了笔者的观点。

(二)鲜明的政策性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政策的稳定性与法律的稳定性要相去甚远。而双规的依据就是政策,及《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的规定。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比,它充其量只能是个部门规章。再加上它规定的内容又与现行法律存在众多冲突。就注定了它无法直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较为公开的使用双规是在1994年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之后,据说是在得到了最高领导人的书面批示后才推广使用的。可以说双规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内被临时启用的一种特殊手段。

(三)半公开性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是在中央级媒体,几乎听不到某某领导被双规的消息,但某某被逮捕的消息却随处可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双规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进行相关的调查。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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