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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审临近,华人境外犯罪中国法律能否对其进行追责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61次

去年江歌案可谓是震惊了大半个中国网友圈,痛心的同时又是对中国日本法律法规的思考,与其相关的推测案情发生也迅速流传开来。现在江歌案庭审临近,讨论又开始多了起来,今天若悠网小编将带您一起探究关于华人在境外犯罪,中国法律是否能对其进行追责这一问题。

一、江歌案庭审临近,华人境外犯罪中国法律能否对其进行追责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该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可以进行追责,但是需刘鑫的前男友回国。

二、关于江歌案的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一种不用负责的廉价英雄主义

这次江歌遇害案引发网络舆论,大家的关注点有点儿“跑偏了”。首先江歌遇害案将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东京开庭审理,案件具体细节尚不清晰,事件真相还需再等一等。另外,事件的罪魁祸首是陈世峰,江歌母亲和刘鑫其实都是受害者,大家的关注点应该放在庭审上。庭审结束后,嫌犯和受害人的供词都会被曝光,刘鑫有没有如实陈述事件真相,江歌母亲有没有无理的诉求,都会一清二楚。

纵观这次舆论热潮,刘鑫在事后的处理方法上是存在一些不妥,网络上谴责者、谩骂者也占到了多数,但笔者想说这种“一如既往”的偏激评论对事件发展或案件审理来说没有一点帮助。在人人面前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网络道德谴责乃至网络暴力实则是一种不用负责任的廉价英雄主义,有时候大家只是简单地发泄情绪,却忽视了事件真正该关注的地方。网络时代,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要保持理性,在事件真相到来之前,不要被任何情绪消费,网络舆论也是一把“尖刀”,使用不当也会给人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三、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

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也会根据属地原则,依据日本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因此,华人在国外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犯罪事实,依据当地法律使罪犯受到应有惩处。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江歌案而引发对华人在境外犯了罪中国法律能否对其进行追责这一问题的相关资料的整理了。究其问题,犯罪的当地是有权审理这个案件的。追责问题最终还是在于在境外犯罪的华人是否回国,如若回国,更具我国法律,我国有权进行追责。如还有其他具体的问题,可继续在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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