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民事

去哪申请再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375次

在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审判结果有误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规定我们是有权力上诉的。而且实务中,因这类原因而上诉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该去哪申请再审?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去哪申请再审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相关知识: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发现本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决定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确有错误的民事案件进行再审,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职权行为,因此,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也称为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的性质必须是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只能对有民事权益争议的诉讼案件依职权提起再审,对于无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讼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

2.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是以判决、裁定方式结案的案件,而且必须是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以及判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

3.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必须确有错误。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的案件,人民法院没有必要提起再审,也不应当提起再审,否则就是浪费司法资源,造成当事人讼累。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有错误,也包括适用法律有错误。同时,“确有错误”仅是人民法院初步审查认定的结果,至于判决、裁定是否真正存在错误,必须经过再审程序审理才能确定。

4.必须由法定的主体提起或者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再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希望我们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去哪申请再审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minshi/198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