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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385次

国家二胎政策开放后,有许多家庭还会要孩子。那么生育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生育补贴等相关问题,就会涉及到关于生育保险,以及需要的准备资料,有许多的家庭都不太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若悠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生育报销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1、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4、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注意】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根据我国生育保险条例及各省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企业生育女职员如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需满足如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3、女性职员分娩后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4、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

【提示】:部分省市对缴费时间有限制,如限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等。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生育保险是对女性的保护同时也给大部分家庭减轻了一部分的经济负担,不仅对社会劳动力的一种保护作用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也给大家带来了相对应的利益。如上面资料不是你想了解的或是还有关于其他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可以在若悠网进行咨询,我们将会有律师提供更专业、更有针对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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