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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后发有摄像头终止盗窃是什么行为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1 阅读: 24次

一、入室盗窃后发有摄像头终止盗窃是什么行为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若盗窃行为尚未完成便因察觉到监控设备的存在而匆忙逃离现场,则此类行为并不被视为犯罪中止的表现。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犯罪中止”的明文规定,只有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能够主动放弃犯罪行动或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才能被判定为犯罪中止。

鉴于监控设备的存在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因素,故应归类于犯罪未遂范畴之内。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当犯罪分子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却因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时,将认定为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的罪犯,可借鉴遵循既遂罪犯的判罚标准,视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

“在犯罪全过程中,如果行为人能自愿停止犯罪活动或是及时采取有效手段防止刑事后果的产生,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犯罪中止。

在此期间,并未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实质性伤害的,法院应当免予惩罚;

反之,造成实际损害的,则应当适当减少相应的刑罚量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入室盗窃罪犯罪以现犯量刑标准

入室盗窃罪既遂量刑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如果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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