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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敲诈勒索罪怎么判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06 阅读: 53次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怎么判的?

1、构成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并非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就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二、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观要件表现不同等。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犯罪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法院审理敲诈勒索案件之后,只有确定证据充足的,在审结案件的时候,才有可能会作出有罪判决。罪名成立后,敲诈勒索行为人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刑。如果对构成敲诈勒索罪怎么判的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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