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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欠下债务贷款怎么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6 阅读: 63次

一、离婚在欠下债务贷款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因为家庭开支而负担的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偿还不清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离婚后的偿还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房子贷款怎么处理债务如何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离婚时,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的,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的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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