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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受伤无证据还算工伤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6-24 阅读: 269次

一、雇佣关系受伤无证据还算工伤吗

在雇佣关系中,受雇人员的受伤情况并不当然被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当此类情形出现在劳动关系中所涉及到的工人身上时,并且满足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内,由于执行本职工作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等特定条件时,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雇佣关系受伤应怎么赔偿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无论被雇佣者是否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害,雇主均须对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然而,当这样的伤害是由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方所带来时,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要求第三方直接负责赔偿,或者同样也能选择让雇主来支付这笔款项。

而如果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之后,他们同样有权向实际肇事的第三方申请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雇佣关系受伤无证据还算工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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