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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期间是否应该给工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9 阅读: 69次

一、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期间是否应该给工资

入职培训,主要是公司对每一个新员工介绍公司历史、基本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活动的总称。入职培训显然是一种公司对员工适应工作的安排,并且公司在这个过程中对员工进行管理。那么入职培训期间即便没有正式或全面从事岗位工作,也应当视为公司对员工的用工,入职培训期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均应当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公司需支付劳动者入职培训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足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给员工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所有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拖欠工资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即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除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外,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2011年,我国《刑法》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该罪明确以转移财产、逃逸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对新员工进行培训期间是否应该给工资?此时单位也应该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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