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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提出辞职最晚什么时候可以走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4 阅读: 67次

一、劳动法提出辞职最晚什么时候可以走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造成李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对于一些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对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作出先行仲裁裁决。该目的就在于通过先行裁决程序,对涉及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事项作出裁决,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免受长时间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法员工提出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

员工提出辞职的时间,有种情况:

1.一般情况,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间需提前3天提出。

2.特殊情况,员工被迫辞职,可立即提出辞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具体分析:

一、员工提前30天通知单位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提出辞职申请30日以后,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便自然解除,无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二、员工被迫辞职,可立即提出

具体情况有: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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