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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单位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4 阅读: 62次

一、被单位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被单位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金在数额上等于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辞退的是以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辞退的职员,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签赔偿协议后不履行怎么办?

1、公司签赔偿协议不履行,依旧是需要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违反该项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企业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开除员工和辞退员工有什么区别?

开除员工和辞退员工的区别包括适用类型不同、审批时间不同、适用对象不同、适用条件不同、实施程序不同等。

1、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

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

2、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

违纪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

3、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违纪辞退,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单位若是想要将职员辞退,需要依法判断辞退行为是否违反了现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是有可能会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对被单位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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