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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369次

目前有不少劳动者都遇到过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应该怎么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公司不发工资可以直接走人吗?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网友提问: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立马走人吗?另外还拖欠我两个月的社保?

律师解答:

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马走人,可要求公司补交两个月的社保。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解决拖欠工资: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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