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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好后工作两年辞职补偿是多少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1 阅读: 418次

在工伤好了之后,劳动者还是回去了单位继续上班,在上班两年之后觉得这份工作还是有一点危险,于是就打算辞职了。有些劳动者觉得自己受到了工伤,应该要有赔偿。那么,工伤好后工作两年辞职补偿是多少?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工伤好后工作两年辞职补偿是多少?没有补偿了。

除一次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外。(要自己证明,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就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按照离职的时候,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打12333试试能不能查询,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肯定知道,但是不一定告诉你。成都2015年的赔偿标准是4360元/月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支付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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