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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劳动仲裁被驳回 扬言杀法官被行拘不敢露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423次

    扬言“杀法官”孙氏被拘

    因为在法院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了“如果不处理法官”,就要“杀掉他”的话,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老孙,在案件二审开庭当天被公安机关以“恐吓他人”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报案人是这起案件的一审法官。昨天,老孙向晶报报料,称他现在正东躲西藏,不敢公开露面,害怕再次遭到拘捕。

    “网上曝光,再杀了他”

    到了龙岗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警察向老孙出示了一份笔录,老孙一看,才知道是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忠新报的案。他立刻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对黄忠新做过什么。

    黄忠新为什么报案?昨天,联系了黄忠新。黄忠新说,老孙多次到龙岗区法院信访室、门卫室,用信访室和门卫室的电话打给他,并且在信访室的信访登记表上,写了很多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其中就有“杀掉他”的威胁。黄忠新还说,老孙曾告诉法院的工作人员,他知道黄忠新的家庭情况,一旦二审结果对他不利,“他就要实施报复”。黄忠新说,老孙是否真的了解他的家庭情况,他并不知道,但是,“仅凭他书面写的要杀掉我,就足以构成人身威胁了。”黄忠新认为,“威胁、辱骂法官”,本来就可以按照相关法律,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进行拘留,但是“我们并没有走这个程序,而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认为他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对他处以10天拘留。”

    老孙说,“我开庭的时候又没有什么激烈言辞。不开庭时写的那些话,能算威胁、辱骂法官吗?”

    老孙承认自己曾经在信访登记表上写过一些“激烈的话”,他说,从一审结果下来以后他就开始到龙岗区人民法院信访,而他信访的目的,是要求处理黄忠新。老孙说,写“杀掉他”是因为自己之前曾几次在“院长接访日”去信访,却没有得到结果,于是很愤怒。而在“杀掉他”之前还有一段话,要求处理黄忠新,甚至“炒掉他”,否则就“网上曝光,再杀了他”。老孙还说,自己还写过“采取极端手段”,而前提也是“如果不处理他”。

    老孙说,“杀掉他”的话,是他在3月份写的,“可是黄忠新当时并没有报警,却在二审开庭前几天去报警”。

    老孙还说,黄忠新在电话里也对自己说过“小心出门被人开车撞”之类的威胁语言。对此,黄忠新则坚决否认。

    老孙表示,自己并没有去了解黄忠新的家庭情况,也没有说过了解其家庭情况的话。

    警方是否掌握了语言和文字之外的其它威胁证据呢?联系了处理此案的龙岗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的池超警官,池超确认了本案的存在,但他表示,要与当面谈才能讲具体情况,而他正在外执行任务,不方便见面。

    索赔数十万判赔1100元

    一起什么样的案子,会让老孙如此“激烈”呢?翻阅了相关的案卷。

    案卷显示:2009年4月,老孙向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称自己之前在深圳浩某隆玩具公司工作的4个月里,公司存在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费、擅自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要求按照法律进行多项赔偿。

    2009年5月8日,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老孙的全部仲裁请求。

    老孙随后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索赔数十万元,主审法官正是黄忠新。案件的审理围绕着劳动合同、辞退通告、履历表等证据的真假进行,老孙坚持要进行笔迹鉴定,而公司则称合同原件找不到了。判决最终认定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通告》证明力不足、公司属于违法解雇,而履历表上的签名因为老孙承认是他签的,上面标注的待遇和龙岗区的实际情况相符,所以采纳。法院于2009年12月22日判决公司向老孙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00元,驳回其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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