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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致死要刑事拘留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4 阅读: 769次

一、交通意外致死要刑事拘留吗

对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死亡案件,其是否需要启动刑事程序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则主要依赖于事故责任的确认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倘若在该类事故中,驾驶员负有严重的过失或者实施了违法行为,类似于醉酒驾车、超速行驶、未取得有效驾驶证等情况,那么他将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刑事拘留在内的各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若该事故属于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件,且驾驶员并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意外致人身亡怎样免于起诉

倘若您不幸涉及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件,并盼求避免以肇事罪名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那么您应当积极采取行动,收集各类证据来充分证明自身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可能带来的危害相对较小,同时也应当证明自身在该起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级别仅仅为同等或次要程度。只要在所有环节上都被认定其情节显著轻微、可能造成的危害并不严重,未能构成犯罪,那么检察机关便无法以犯罪名义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涉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死亡的严格处理一律基于事故处理的责任归属以及是否曾有违规行为。倘若驾驶员在暴露的严重过失或是触犯了相关法规,譬如酗酒驾车、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未依法取得驾驶执照等情况下,便得以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名,并受到法律层面的制裁措施,包括接受短期的刑事拘留。然而,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事故,并且驾驶员没有任何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实施拘留这类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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